*ST盐湖:海西州中院宣告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海虹化工破产清算

  近日,公司收到海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海西州中院认为因海虹化工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海虹化工管理人未能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终止海虹化工破产重整程序,宣告海虹化工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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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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