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拟注册申报不超10亿元的海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四川长虹2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拟以下属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申报不超过10亿元的海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公司拟选定国金证券作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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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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