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商行回应:未回购股票稳定股价 不涉及欺诈投资者

  12月11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提问渝农商行为什么上市招股说明书说回购,实际不回购,是否属于欺诈,不回购原因说是因为属于重大无先例,那第一大农村银行上市是不是也属于重大无先例,为什么还上市。回购既不属于违法,又不属于重大无先例。那招股说明书为什么还说回购,是否属于欺诈投资者。

  12月25日,公司回应称“本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发行上市,一直严格按照境内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涉及欺诈投资者。本行未采取通过回购股票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原因如下:由于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此外还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采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本行将不采取通过回购股票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详见本行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关键词阅读:渝农商行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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