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宜宾分行某办公室集体作案!帮多家公司串通投标 中国通号旗下公司遭举报被五粮液拒之门外……

摘要
案件主角郑伦才等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工作人员,供职于同一办公室且均取得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系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一纸判决书曝光了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某办公室的串通投标腐败窝案,中国通号、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子公司纷纷卷入。

  办公室集体作案

  文件显示,案件主角郑伦才等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工作人员,供职于同一办公室且均取得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系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2011年初至2014年10月期间,郑伦才等人利用担任评标专家的职务之便,在参与“纳溪污水处理工程”、“2010南溪水利渠道工程”、“五粮液安保工程”、“五粮液九万吨工程”评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郑伦才非法收受财物34.5万元。

  其中,在2011年1月,四川峻陵建筑、重庆泰诚建筑、湖南华宇水利水电、四川信德建设4家公司因投标“2010南溪水利渠道工程”(工程分A、B、C、D4个标段),找到评标专家邓丽华帮忙,并做出感谢承诺。

  邓丽华将此事告诉同办公室的郑伦才、陈希聪、郑华,3人均同意帮忙。

  期间,邓丽华、陈希聪和郑伦才帮助投标人人修改标书,并分别采取打电话和发短信方式联系、请托项目的5名评标专家对上述4家公司予以照顾,5名专家通过多给其他竞标公司找漏洞等手段,帮助上述4家公司顺利成为项目中标人。

  事成之后,上述投标公司代表按照事前“每个标段12万元共48万元“的承诺将现金送到郑伦才等4人的办公室,其中40万元给(其他)评标专家,余下8万元由郑伦才等4人均分,各分得2万元。

  中国通号遭人举报被五粮液拒之门外

  3年后,相同的情节再次上演。

  2014年4月,郑伦才、陈希聪、邓丽华3人在宜宾蜀益建筑投标“五粮液安保工程”过程中帮助前者顺利成为中标第一候选人,3人分别因此收到1万元现金。

  同年5月,之前代表蜀益建筑投标的3位代表人又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名义投标“五粮液九万吨工程”,郑伦才等3人帮助该公司成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后,收到50万元现金(含项目评标专家好处费)。

  值得注意的是,后来五粮液公司因收到举报取消了中国通号贵州公司的中标资格,郑伦才将20万元现金退还给投标企业代表,其余30万元由郑伦才等3人各分得9万元,参与评标的专家分得3万元。

  根据天眼查公开资料,上述中国通号贵州分公司或系现通号建设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主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承包业务,是港股上市公司中国通号控股子公司,后者属中国铁路通信信号系统制式、标准规范编制单位,于今年7月成为科创板第一股,也是科创板首家A/H股。

  此外,2014年10月,郑伦才与他人在泸州市参加“纳溪污水处理工程”评标时,帮助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建设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并因此分得22.5万元贿款。其中,中国机械第一建设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日前后者旗下港股公司中国机械工程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非法获利35万获刑3年缓刑4年

  早在2017年7月、8月,江安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郑伦才受贿案做出一审、二审判决并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四川高院进行了再审。

  今年9月,四川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决定撤销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15刑终363号刑事判决;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郑伦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对其违法所得34.5万元予以没收。

  裁判文书网最新公布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另一涉案人员陈希聪除了与郑伦才等人共同参与上述“2010南溪水利渠道工程”等3个串通投标事件外,还在“2013年“珙县石碑乡邓家河渡改公路桥梁工程”评标过程中非法受贿1.5万元,累计受贿金额为13.5万元,今年12月也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关键词阅读:建设银行 中国通号 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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