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

  高鸿股份1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问题。2016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5亿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2017年以来,公司将募集资金1111.44万元用于支付高鸿鼎恒的货物运输费,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不一致,且公司未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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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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