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警示函:子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

  新宁物流公告,由于公司的子公司嘉信仓储在2018年1月-11月按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在2018年12月将当年度实际发生但未开票部分暂估计入收入等,导致公司各定期报告披露收入及利润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词阅读:新宁物流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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