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事项获批复

  金融界网站讯 建研院11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冯国宝发行7,151,514股股份、向丁整伟发行2,375,592股股份、向吴庭翔发行1,346,168股股份、向姚建阳发行841,355股股份、向龚惠琴发行841,355股股份、向陈尧江发行673,084股股份、向潘文卿发行673,084股股份、向颜忠明发行673,084股股份、向房峻松发行504,813股股份、向乐嘉麟发行504,813股股份、向吴容252,414发行504,8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9,150,300元。

关键词阅读:建研院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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