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油耗子"组织15人偷油团伙 数千万元凝析油神秘消失 最高获刑13年

摘要
总有员工想偷油。

  总有员工想偷油。

  日前,一份刑事判决书又将中石油旗下8名员工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文件显示,2012年至2016年间,中石油累计有价值数千万元的凝析油被窃取并被非法倒卖,原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4位调度员(张志浩、秦某、杨某、牛某)与集团旗下运输公司4名司机(敖叶龙、张建平、马刚、白某)联合袁文虎等7名外部人员,共同参与其中。

  据悉,天然气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污水和凝析油(据悉可替代燃煤和燃油),二者集中存放在集气站中的存储罐内,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的规定,污水和凝析油应当由专门车辆拉运。

  文件披露,上述15人“团伙”的窃取分为多个阶段,无业人士袁文虎在整个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作业区调度员全员参与

  2012年下半年,袁文虎找到时任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一区的调度员张志浩,二人经商量决定合作从拉运凝析油的油车上窃取凝析油赚钱,每次给张志浩分3000元。

  同一时期,袁文虎将敖叶龙安排进中国石油运输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运油中队担任油车司机,并沟通决定每窃取一吨油给敖200元。

  具体方式来看,张志浩与袁文虎提前打电话联系,张志浩调派敖叶龙的车去储油量大的集气站拉运。当车辆装满凝析油返回处理厂的途中,袁文虎、敖叶龙窃取卸掉车上装载的部分凝析油。

  车辆回到处理厂过磅时,张志浩在明知实际拉运量与过磅重量存在不符的情况下,仍在过磅单上签字。袁文虎将窃取的凝析油卖给陈培锋在昂素镇开的收油窝点,获得赃款后再分给张志浩3000元。

  之后为减少时间限制,袁文虎又将秦某、牛某、杨某等作业一区的调度员全部买通,以相同方式窃取凝析油,直到2013年2月。

  天眼查信息显示,前述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运输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均系中石油集团下属公司的分支机构。

  多套方案“从容”应对

  2013年年初长庆油田分公司实现技术升级,凝析油、污水开始分开拉运,液位值也能在电脑上分别显示;同时长庆运输分公司运油中队解散,成立了污水拉运中队。

  袁文虎又通过联系污水车司机,与调度员张志浩等人相互配合,后者通过远程控制阀门等方式实现凝析油与污水的混拉,最终袁文虎将窃取的凝析油卖给陈培锋,一直持续到当年6月。

  2013年5、6月份至2014年4月份,由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凝析油销售合同,袁文虎又通过联系多位第三方公司的“合同油”车司机、押运员,与张志浩等4名调度员继续配合,进行凝析油的窃取。

  上述窃取的凝析油,均在袁文虎安排下卖给了陈培锋位于鄂托克前旗昂素镇的收油厂。2014年4、5月份,陈培锋、袁文虎等3人各出资10万元在鄂托克旗苏米图设立收油窝点,次年3月,袁文虎又与他人在乌审旗设立金鑫商贸公司作为收购凝析油的窝点,开展了新一轮凝析油窃取活动,一直持续到2016年。

  “团伙”最高获刑13年

  判决书显示,张志浩等4名调度员累计获得赃款91.20万元,敖叶龙等4名司机共计获得赃款105万元,8人窃取凝析油共价值1352.35万元。袁文虎通过联系张志浩等人窃取凝析油的价值为1321.78万元,另有陈培峰等5人窃取凝析油价值合计约为1398.84万元。

  此外,上述犯罪活动期间,为获得相应保护,陈培锋、袁文虎等人还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苏里格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成祥、副大队长陈万勇、苏北派出所所长乔建忠,以及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车辆调度员史某合计行贿140.42万元。

  去年5月,上述涉案人员纷纷获刑,其中袁文虎获刑最多,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因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调度员张志浩、秦某、杨某、牛某分别因犯职务侵占罪,最高获有期徒刑5年3个月,敖叶龙等4名司机也均因职务侵占罪获刑,最高获刑5年2个月。

  宣判后,袁文虎等多人提出上诉,今年9月,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阅读:中石油 油耗子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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