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与辉邦集团签署了《非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采购合同》 合同总金额8919万美元

  挖贝网11月17日,北方股份(证券代码:600262)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9,190,900.00美元。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89,190,900.00美元。

  结算方式:根据合同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公司支付对应的合同价款。

  矿用车使用地点:蒙古国塔本陶拉盖煤矿。

  履行方式:DAF,甘其毛都口岸交货。

  交付期限:2020年7月31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分批交货。

  违约责任:在货物交付超过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的情况下,如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不能交货部分价款的5%。如货物可靠性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其他一切与之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合理期间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争议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依据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尚未经过北方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以拓展公司的国际市场业务为出发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经友好协商确定,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形成积极的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62&stockCode=600262&announcementId=1207093885&announcementTime=2019-11-16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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