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批复

  金融界网站讯 中国海防11月6日晚间公告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8,089,914股股份、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发行54,028,216股股份、向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9,896,152股股份、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6,355,612股股份、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352,015股股份、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发行10,944,430股股份、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发行5,253,399股股份、向泰兴市永志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发行942,1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01,259,100元。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键词阅读:中国海防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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