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再次因酒驾监事陈大可被点名:拘役期间出席监事会还代他人表决?公司信披违规

摘要
2019年6月12日,腾信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前监事因酒驾被拘役的补充公告》,腾信股份时任监事会主席陈大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止。

  10月16日,腾信股份与一年前因酒驾被拘役的监事陈大可再次被深交所点名。此前,因酒驾事项迟至今年6月才告知上市公司并信披,深交所对陈大可出具警示函。

  2019年6月12日,腾信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前监事因酒驾被拘役的补充公告》,腾信股份时任监事会主席陈大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止。

  2018年8月29日,腾信股份披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事古原广行先生因事授权监事会主席陈大可先生表决”,上述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

  深交所指出,腾信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11.3条的规定。腾信股份时任监事会主席陈大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8.1.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及陈大可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根据公司之前的公告,陈大可配偶(同为公司员工)曾于2018年7月30日(周一)代其请假3个月(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10月28日)。在此期间,陈大可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委托监事李鑫作为其代表,并授权李鑫根据陈大可真实意思表示行使日常监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3日收到陈大可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大可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天眼查等公开资料显示,陈大可,男,198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在腾信股份任职,现任公司高级客户总监一职。

关键词阅读:腾信股份 深交所 酒驾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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