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接窗口指导 私募公司债募集资金用途将受限制

摘要
自券商人士处获悉,日前,有券商接到证监会窗口指导,2019年9月19日以后受理的私募公司债,规模超过净资产40%的部分只能用于借新还旧;公私募分别独立按净资产40%测算额度。

  自券商人士处获悉,日前,有券商接到证监会窗口指导,2019年9月19日以后受理的私募公司债,规模超过净资产40%的部分只能用于借新还旧;公私募分别独立按净资产40%测算额度。对此政策对业务的影响,券商人士表示,如果在时间后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需要对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用途做出调整,对企业融资结构也会带来一定影响。(新京报)

关键词阅读:券商 私募公司债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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