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价报告迎规范文件 再靠忽悠“定价”不灵了

摘要
信息披露对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至关重要,一份客观、详实、全面的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对投资者了解定价非常关键。《通知》要求,投价报告应当遵守三大原则,包括独立、审慎、客观;资料来源具有权威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创板投价报告迎来规范性文件,以后极少数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联手”,忽悠投资者“定价”的套路将不灵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大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包括投价报告应当遵循的三大原则和七大内容要求,以及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价报告的内部控制。为什么要规范“定价”?这份文件的意义是什么?

  1、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是什么?

  简单地说,A股市场分为两类人,一类是买方,包括众多散户投资者,以及保险资管、公募基金、外资等机构投资者。买方也有研究报告,主要是指这些资产管理机构的研究员所写的报告,一般这些报告不对外,仅供他们内部使用,作为他们自己投资的依据。

  另一类是卖方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在国外,卖方机构主要指投资银行等机构。这些卖方机构一般不在市场直接投资,而是为其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为其客户的投资服务,从中赚取交易佣金。卖方报告就是这些卖方机构的分析师(又称卖方研究员)所写的报告,他们覆盖、跟踪特定行业和公司,给股票评级,给出赢利预测,投资建议等。

  由主承销商(一般是证券公司)发布的投价报告是科创板新股定价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而言,投价报告是对市场预期的一个指引。对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资管等买方机构而言,投价报告通过对发行标的的全面分析,为网下投资者提供对发行标的的盈利预测与估值等分析内容,能够为网下投资者报价提供参考。这也是券商竞争中的一项核心能力,即定价能力。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黄燕铭表示,投价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引导新股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询价时,形成相对一致的预期,防止报价时出现比较杂乱的情况。

  2、为啥要加强质量控制?

  一般来讲,在投资的决策链条中,分析师尤其是卖方分析师的基本职能是做好研究,消除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并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公司的价值,向服务对象提供参考性意见或者预测。所以独立性是分析师作出价值判断的基础。但是,在卖空机制不完善的证券行业内,因内外的利益纠葛,做到独立、客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重服务、轻研究”已成部分卖方研究员的一种典型病态心里。很多分析师只注重收费,撰写的报告距离客观、真实相差甚远。

  中银国际证券研究部总经理励雅敏介绍,加强质量控制非常及时和必要。投价报告提供行业环境、经营治理、战略方向、财务状况等全面、系统、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并为买方机构提供详细的盈利预测和基于市场的估值分析,能够帮助买方机构得出更为科学和客观的结论。

  信息披露对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至关重要,一份客观、详实、全面的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对投资者了解定价非常关键。为此很有必要对分析师的各种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加强质量控制。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价报告内容的质量控制,客观地对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如可比公司等)进行比较,评估公司行业地位;行业数据的来源应具有权威性,并注明出处;投价报告中的可比公司原则上应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同时应列举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有);对于估值应分别提供至少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主要测算过程应当充分合理,并给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整体市值区间、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及计算方式等。

  3、撰写报价报告的薪酬不能与业务收入挂钩

  《通知》明确,证券公司应明确投价报告的合规要求,强调撰写投价报告相关人员的薪酬不得与相关项目的业务收入挂钩。《通知》要求,投价报告应当遵守三大原则,包括独立、审慎、客观;资料来源具有权威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丰投顾相关部门分析师认为,从《通知》内容来看,《通知》中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价报告内容的质量控制,客观地对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如可比公司等)进行比较,评估公司行业地位等等,《通知》中对券商行业的投研工作做出多项规定,让券商研报更加客观的反应科创板公司的内在价值,体现出监管层对券商投研业务管理的趋严和为市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关键词阅读:科创板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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