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盐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ST盐湖9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青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青01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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