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赫美集团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近5000万

  天眼查数据显示,9月24日,A股上市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近5000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约3.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安装、调试及维护,研发生产经营电工仪器仪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子及元器件等。

  2019年9月,赫美集团已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还曾于2018、2019年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前不久,赫美集团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2499万股股份已被法院司法强制划转至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而扬子置业背后为中国最大民营船企扬子江船业。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子置业将持有赫美4.73%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19年7月,赫美集团在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表示,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业绩预计为亏损,原因为类金融板块小额贷款业务2019年调整经营策略,逐步减少放贷规模,工作重心转移为催收。由于放贷规模减少,恶意逾期的借款增加,导致拨备和坏账计提增加。本报告期内,类金融板块计提了大额坏账准备,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公司已通过批量诉讼等催收手段加强催收力度。此外,受国家金融政策及银行抽贷影响,公司资金紧张,大额长短期借款未能及时偿还,公司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均大幅增加,导致业绩下滑。

关键词阅读:赫美集团 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