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87.6万元

  金融界网站讯 ST正源9月5日晚间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于2019年9月5日收到所属2019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876,426.43元,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鸿腾源的当期收益,将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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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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