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总裁、副总裁无法保证半年报真实性 被质疑账面货币资金向控股股东归集

  因奥维通信总裁、副总裁无法保证半年报真实性,奥维通信收深交所关注函。

  2019年8月29日,奥维通信披露2019年半年报,报告中披露“公司总裁张国全先生、副总裁郭川臣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为“公司账面资金余额较大,却发生金额较小的短期借款,无法确定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对此,深交所指出,《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求奥维通信核实张国全、郭川臣在半年报中做出上述声明的依据,结合岗位职责说明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上述声明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其次,深交所要求奥维通信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奥维通信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是否存在将账面货币资金向控股股东归集、签署影响货币资金独立性相关协议的情形。

  最后,深交所要求奥维通信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借入和归还借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方、借款金额、利率、用途和担保方式等,并结合奥维通信货币资金的情况,说明从外部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奥维通信半年报显示,上半年亏损289万元,去年同期盈利10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奥维通信大股东瑞丽湾日前多次提请罢免已在奥维通信任职15年之久的老员工李继芳(董事),双方之间矛盾激化、内讧加剧的情况,一度引起深交所的关注,问询事项包括罢免李继芳董事职务的提案内容是否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如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李继芳被罢免后是否能够继续履职,如否,奥维通信及相关方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更换董事相关事项,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合规履行。

关键词阅读:奥维通信 深交所 半年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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