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已启动今年第一批IPO企业现场检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2019年以来对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分类处理情况。他同时介绍,证监会已经启动了2019年第一批44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
常德鹏表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已对24家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拟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6家拟IPO企业、8家保荐机构、4家律师事务所、4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证监会对此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将1家企业移送稽查部门,该企业涉嫌大额体外收入及成本未入账等行为;二是对1家企业出具警示函,该企业涉及故意调整收入入账期间等行为;三是对其他企业存在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证监会将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在后续审核中视情况加大关注力度等多种措施进行处理,对存在执业问题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启动监管措施和相关程序。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期已经启动2019年第一批44家IPO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已有9家企业撤回申报材料。他还透露,证监会将采取抽查、抽签结合的方式,安排第二批在审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针对此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不服520万行政处罚,状告证监会”一事,常德鹏昨日表示,敬畏法治,依法监管。证监会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是证监会的本职工作,证监会将持续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督促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常德鹏昨日还表示,对三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涉案公司包括海印股份、华新能源、天衡股份。
此外,证监会近日已指导证券交易所发布《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范围,支持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可转债,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经营服务。
昨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交所、股转公司及中国结算制定并发布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深交所称,《实施办法》将发行主体由创新创业公司扩大为非上市公司,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规定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转股情况等要求。这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也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退出渠道,增强市场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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