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处罚来了!零七股份案“无视”实控人造假 证监局罚没110万

摘要
此案中作为审计机构的瑞华又刷新了投资者的认知,在发现实控人存在舞弊的情况下,居然给出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且还认为自己“勤勉尽职”!

  晚间突发,深圳证监局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下来了!不过并非康得新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公告,因瑞华所对零七股份(现用名:全新好)2014年财务报表发表不恰当审计报告意见,对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5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单从此事件来看,“没一罚一”的处罚算是基本操作,但在此案中作为审计机构的瑞华又刷新了投资者的认知,在发现实控人存在舞弊的情况下,居然给出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且还认为自己“勤勉尽职”!

  事涉“康得新案”的瑞华所,在数罪并罚下会否被判极刑?

  “萝卜章”蒙混过关

  从2015年以来,零七股份收到的各类处罚、诉讼如雪花般飞来,公司前管理层更是因信披违规等事项多次受到证监会处罚,而彼时负责审计的正是瑞华。

  深圳证监局披露,2014年期间,零七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向外借款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等违法事实,致使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而瑞华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零七股份在2014年向美威贸易支付款项或开具承兑汇票合计2.6亿元,资金回收1.29亿元,期末零七股份对美威贸易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31亿元。然而,双方签订的3份合同中有两份已超出有效期,且均未履行。同时,2.6亿元的付款总金额超出了3份的合同总价款。此外,其中部分合同加盖的公章存在明显不一致。

  审计工作底稿记录,零七股份子公司广众投资对香港亿巨2014年末的预付账款余额经调整后为9000万元,账龄为2至3年,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32.85%。然而,截止2014年年报出具日,广众投资与香港亿巨签订的2份相关贸易合同均已超过合同有效期且均未履行。

  2014年,零七股份子公司广众投资向众诚华信支付了5200万元,列在其他应收账款科目,之后以“凭证入错科目”为由进行账务调整,将5200万元由其他应收款转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形成2014年预付账款期末余额5,200万元,占零七股份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18.98%。但是,截止2014年年报出具日,广众投资与众诚华信签订的相关买卖合同已超过合同有效期,且未履行。

  此外,更令人讶异的是证监局指出,有多份审计证据加盖的公章“明显不一致”的情形,但瑞华所的审计师却没有发现。据案情显示,彼时零七股份的实控人练卫飞私刻了大量“萝卜章”,用于伪造各类会计凭证。

  “无视”实控人造假

  最终,深圳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5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告中没有注册会计师因此受到处罚。

  在听证会中瑞华做出的申诉,认为自己对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给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无不当,但被证监局驳斥。

  有意思的是,瑞华所辩称“练卫飞确实存在舞弊的情形,但没有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审计人员没有证据判断存在舞弊或者重大错报”。

  遭证监局直接“打脸”,认定“瑞华所已经识别出练卫飞存在舞弊情形,上述在案事实已足以证明其在零七股份2014年年审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

  证监局表示,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2010)第二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事实上尽管瑞华所称“零七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已将项目评定为高风险,并制定了有效的审计程序进行风险应对”,但最终来看效果存疑,毕竟会计凭证的印章明显不一致都未发现。

  瑞华所在本案中的辩词,实际上是现在审计中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走完正常的审计流程,算不算勤勉尽职。较为传统的思路是严格的执行审计流程就可以了,但近些年有不少声音提出,审计师应该更主动地怀疑和发现问题,而不是机械性的走完流程。

  深圳证监局本次就表示“零七股份曾多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我会行政处罚,瑞华所在识别和应对舞弊风险时,应当始终保持职业怀疑。”

  这其实和“两康案”有点相似,由瑞华负责审计的康得新,市场对其“存贷双高”的质疑早有,本应该得到瑞华的注意,但是却没有。

  这也体现出了现在的一个困境,上市公司花钱请会计事务所来做审计,会计事务所不敢砸自己老板的“饭碗”。

  根据监管的态度,对于“劣迹斑斑”的中介机构会重罚,拭目以待瑞华所的下场吧。

关键词阅读:瑞华 零七股份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