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频收关注背后:公司及实控人被列"老赖"未信批 分红迟到遭监管

  分红“迟到”、信披违规,近期台海核电频频遭到深交所关注。继关注函之后,8月20日,台海核电又因未按期实施分红方案等事项被深交所监管关注。

  首先是公司及相关方被列“老赖”未及时信批。

  2019年3月25日,台海核电、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月18日,上述失信信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台海核电直至6月4日才对该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其次是分红延迟事项。

  2019年5月25日,台海核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合计3381.52万元。8月16日,台海核电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未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

  深交所指出,台海核电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11.4.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8月23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早在7月31日,深交所就对台海核电出具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尚未实施分红派息的原因,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被占用或挪用等情形,以及补充披露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时间表等信息。

  8月6日,台海核电在回复问询中表示,未实施分红派息的原因为,上市公司自身为控股型管理公司,存在非经营亏损,利润分配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由于子公司资金安排问题,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分红派息未能按期实施,并称目前公司已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包括加大公司销售货款催收力度、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融资。

  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台海核电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5.83%至1.85亿元,但其中有1.52亿元的资金被限制使用。据此数据,在可使用货币资金少于3000万元的情况下,台海核电仍然通过了总金额3380.52万元的分红预案。

  根据一季报,台海核电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持股比例为43.71%,共3.79亿股,其中3.42亿股被质押,另有2889万股被冻结。同时,公司第8大股东泉韵金属作为台海集团一致行动人,所持1048万股股票也全数质押,其持股比例为1.21%,二者持股比例合计44.92%。

  此次3381.52万元的分红金额中,有近半数分红款或将由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

关键词阅读:台海核电 老赖 分红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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