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控新规优化业务空间 券商龙头或先受益

  风控新规鼓励券商持有优质资产,深度参与市场交易,适当放宽部分金融产品的风控计算指标,减少券商资本占用,龙头券商有望优先受益。

  风控新规优化,行业向上空间打开,分类监管思路下,龙头券商有望先受益。

  证监会日前就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简称《计算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的内容涉及各类金融产品的风控指标计算标准的完善,拟调整若干头部券商的风险资本准备系数等。

  分析人士认为,风控新规的修订及相关指标的完善,有利于提升券商杠杆水平,减少券商资本占用,进一步打开行业发展空间;支持更多创新业务发展,对其风险进行更好地管理;强化分类监管的思路,有利于倒逼券商走向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鼓励综合实力强劲的券商做大做强,龙头券商有望优先受益。

  更新风险计量指标

  早在2016年6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计算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证券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控指标体系。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行业的不断发展,部分业务的风险计量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至于修订原因,证监会指出,主要是为了支持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反映和有效防范证券公司风险,增强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具体来看,此次部分指标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支持证券公司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深度参与市场交易,适当放宽投资成份股、权益类指数基金、政策性金融债等产品的风控指标计算标准。

  二是按照宽严相济、防范风险的原则,针对股票质押、私募资产管理等业务特点和各类金融产品风险特征,完善相应指标计算标准。

  三是结合市场发展实践,明确新业务、新产品的风控指标计算标准,确保对各类业务风险全覆盖。

  四是为支持证券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对连续三年分类评价为A类AA级及以上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设为0.5。

  此外,《计算标准》显示,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风险资本准备、表内外资产总额、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和风险控制指标等6张计算表。

  支持创新业务发展

  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业务、新风险,《计算标准》明确了相应的风险计算指标。

  首先,明确开展信用衍生品业务风控指标计算标准,以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运用信用衍生品;第二,增加计算非标私募基金代销、托管业务的特定风险资本准备;第三,关注海外子公司风险管控,明确境外股票投资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与此同时,对于科创板业务,证监会此次明确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市场风险计算标准为:非限售流通股参照“一般上市股票”计算30%市场风险资本准备;首发前股份、未上市流通、限制流通及战略配售锁定期内的股票参照“流通受限的股票”计算50%市场风险资本准备。

  同时,明确另类子公司持有上市证券(含跟投持股)应与母公司自营持券合并计算,满足“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的监管标准。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理事布娜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属于券商的新业务,之前风控未做相关规定。此次增加针对科创板的风控指标也是为了整体文件的完备性考虑,属于情理之中,即保持与A股风控指标的一致性,这是一个比较中性的文件,此举有利于券商风控业务的规范。”

  凸显分类监管安排

  对于券商“优等生”,或将直接受益于相关标准的修订。调整的背后,差异化监管的思路凸显。

  针对“连续三年分类评价为A类AA级及以上的证券公司”的要求,目前有国泰君安(港股02611)、海通证券(港股06837)、华泰证券、招商证券(港股06099)、中金公司(港股03908)、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港股06030)7家券商满足条件,其风险资本准备系数将由0.7变为0.5。其余维持不变,连续三年A类该系数为0.7,A类为0.8,B类为0.9,C类为1,D类为2。

  据万联证券测算,除中金公司外,中信证券等6家券商预计释放风险资本,累计将超300亿元,预计各自增厚4%-9%不同程度的净利润。

  山西证券非银金融刘丽团队表示,2018年前十大券商净利润占行业的70.72%,集中度显著提升,差异化监管安排有助于头部券商的风险覆盖率优化,风险资本系数的优势推动头部券商进一步做大做强,资本优势明显提升,未来行业“马太效应”将更加突出。

  “分类评级结果直接挂钩监管态度和监管尺度,进一步挂钩既有业务展业与新业务申请等多方面。”在长城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刘文强看来,该项调整不仅体现出对证券公司全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关注,也体现出对能够进行有效风控的优秀证券公司的支持,对具备不同实力与资质的证券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督。

  “从政策的趋向性来看,监管意图重在扶强限劣,督促券商各归其位,进而倒逼部分券商走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华北某非银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鼓励龙头做大做强

  风控新规鼓励券商持有优质资产,深度参与市场交易,适当放宽部分金融产品的风控计算指标,减少券商资本占用,龙头券商有望优先受益。

  例如,《计算标准》将证券公司投资成份股、权益类指数基金产品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分别下调 10%、5%,并明确证券公司持有宽基指数类 ETF(主要指 300ETF、上证 50ETF、创业板 ETF 等跟踪综合类指数的 ETF 基金)不适用持有市值不得超过总市值 5%的集中度要求。同时,放宽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计算标准。

  刘文强团队分析称,预计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潜在杠杆的空间。大证券公司尤其是并表监管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计算比例更低,提升杠杆的空间更大,且资产端新业务资格获取有优势,如信用衍生品、场外业务、销售交易、跨境业务、另类业务等可提升杠杆的领域也会越多。

  国泰君安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刘欣琦认为,《计算标准(修订)》整体影响偏中性,头部公司受益明显。新风控标准鼓励券商持有优质资产,明确新业务和新风险计提标准,整体影响偏中性;高评级券商风险覆盖率得到大幅优化,受益明显,长期看杠杆上限有望提升。

  华创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洪锦屏表示,关于风控指标调整的政策变化,体现了一定的监管意图,对证券公司参与两融业务予以支持,给风控有效、业务拓展能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充分的资本运作空间,鼓励龙头券商做大做强。

  不过,刘欣琦表示:“龙头券商目前风控指标明显高于现行监管标准,新风控标准短期影响有限。”

关键词阅读:券商风险 计算标准 新业务 风险计量 业务风险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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