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

摘要
白云山公告,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白云山公告,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发生关于红罐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件。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驳回了广药集团所提出的红罐包装装潢案再审申请。 2019年7月1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如下:一、决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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