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控股股东被公开谴责:因抵偿债务被动减持24.27%股份未信批

  *ST毅达被公开谴责没多久,其控股股东也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了,原因为信披违规。

  2018年12月27日,*ST毅达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沪01执794号之二)。法院裁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股票2.6亿股作价人民币5.05亿元交付给信达证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抵偿大申集团的债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

  根据法院裁定书,信达证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大申集团在持股比例减少24.27%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虽经监管督促,但大申集团至今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向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说明未披露原因和有关情况。

  上交所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导致的控制权转让,是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对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大申集团应当在相关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明确市场预期。

  但大申集团至今未能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投资者无从知晓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也无法判断后续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大申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市场公开、公平的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大申集团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条、第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第11.9.1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大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早在8月9日,上交所刚刚对*ST毅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主要原因是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未落实相关监管及整改要求,以及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相关公告。

  文件显示,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具体经办人员,也未能联系到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培的情况,甚至在上交所公开“喊话”张培进行监管谈话之后,张培依然失联。

  此前,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毅达的A、B股自7月19日开始暂停上市,停牌之前股价为3.26元,目前仍处在停牌阶段。

  更早之前的6月1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因中毅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ST毅达的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0,员工仅剩2人,不少分析认为这一“僵尸企业”退市几无悬念。

关键词阅读:*ST毅达 退市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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