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以自有资金9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泊云利民增资

  挖贝网8月1日,国药股份(600511)发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9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泊云利民”)按照股权比例增资90万元。此次增资有利于泊云利民的经营发展、加快业务推广。

  截止2019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32.89万元,净资产为108.66万元,2019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35.25万元,净利润-42.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泊云利民的股东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泊云回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马汇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锦之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尚未与北京泊云回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北京天马汇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江苏锦之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拟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增资扩股方案:1.1五方同意,由甲、乙、丙、丁、戊五方对标的公司投入资金,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00万元。五方投入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其中:(1)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90万元,乙方投入资金人民币145万元,丙方投入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丁方投入资金人民币40万元,戊方投入资金人民币25万元;(2)人民币500万元为增资款,投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2.1甲、乙、丙、丁、戊五方以甲方董事会批准本增资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出资义务。2.2协议签订后,五方应于甲方董事会批准本增资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并完成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2.3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公司治理及经营:3.1所有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3.2除非经股东会书面同意,各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不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关联人员或者关联企业)经营与公司业务同类的、相似的或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向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务,或与之进行任何交易。3.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分配。各方均同意,公司原则上每年向股东分配公司当年利润(扣除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30%-50%,但若公司当年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80%,则五方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当年不进行分红。

  第四条、声明、保证和承诺:甲、乙、丙、丁、戊各方在此做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1)各方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2)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3)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其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前的任何时间,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守约方有权在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协议:(1)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2)如果出现了任何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3)若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第2.1条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各股东方同比例增资,是公司作为零售直销平台的战略性投入,泊云利民的业务发展促进了公司零售直销业务的增长。泊云利民作为第三方平台,起到了连接公司与各小股东的作用,随着各方业务的不断增长,预计未来发展可期。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511&stockCode=600511&announcementId=1206490630&announcementTime=2019-08-02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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