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股东郭丛军所持股份被裁定扣划至江阴华中投资名下

  鞍重股份公告,当日,公司接到江阴华中投资的告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7日做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郭丛军持有的1190万股股票扣划至江阴华中投资名下,以抵偿郭丛军需支付的8627.5万元。本次执行裁定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郭丛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江阴华中投资将持有119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

关键词阅读:鞍重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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