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亿无抵押信托贷款被深交所质疑内控不当 晨鑫科技否认

  挖贝网 7月2日,晨鑫科技2017年购买2亿信托贷款未设置抵押或担保,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时,借款方无力归还本金及利息,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深交所质疑其内控不当,晨鑫科技对此表示反对。

  发放2亿信托贷款无抵押

  2017年晨鑫科技子公司壕鑫互联及其子公司喀什壕鑫与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聚恒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分别累计认购1亿元和8,000万元信托产品,期限24个月,用于向力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本次信托实质为给力中租赁发放贷款,用于其日常的业务经营。晨鑫科技认为力中租赁资信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备足额的还款能力,可实现信托资金的保值、增值,故未设置抵押或担保。

  2018年4月,晨鑫科技出现资金紧张,需要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并收回投资。而力中租赁无法归还全部本金及相关利息,造成上市公司资金无法收回。

  部分资金无法收回 未计提减值损失

  同年4月力中租赁向国通信托出具了《提前还款说明》,计划在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分别还款1,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5,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10,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力中租赁于同年6月27日完成还款2,000万元后,剩余18,000万元迟迟未能还款。

  值得注意的是,晨鑫科技一直未对上述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晨鑫科技在回复函中表示,由于信托合同履行期限为24个月,尚未到期,且考虑到力中租赁从事的融资租赁等业务,业务发展稳定,具备充足的还款能力,公司判断上述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故未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深交所质疑其内控不当 晨鑫科技否认

  晨鑫科技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深交所对此表示质疑,问询函中要求晨鑫科技结合内控自我评价标准,详细说明该认定是否适当。

  晨鑫科技对此质疑表示否认,认为公司此前披露的报告显示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但在2018年5月份更正报告后,认定内部存在重大缺陷。故该认定仍然适当。

  力中租赁于2018年返还其中2,000万元,并向国通信托出具提前归还剩余信托资金的承诺。晨鑫科技审计部门认为上述事项已得到及时纠正,报告期内不构成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且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力中租赁已归还信托计划的余款1.8亿元。

  晨鑫科技认为,购买国通信托的信托计划份额不存在错报,也未造成资产损失,因而不存在内控认定不适当。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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