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秘密"出借超亿元资金被责改 监事醉驾刑拘3月未信批吃警示函

  日前,腾信股份密集收到北京证监局函件,因违规出借超亿元资金、监事酒驾信披违规等,公司及公司多位责任人被责令改正。

  2018年12月25日,腾信股份与银华恒盛国际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临时资金借款协议》,借出资金3125.81万元;于2018年12月27日与摩天三五(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神州中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临时资金借款协议》,借出资金7600万元。

  腾信股份合计借出上市公司资金10725.81万元,占腾信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2%,未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腾信股份原监事陈大可因酒后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7月27日至10月26日被拘役3个月,未进行信息披露。

  证监局指出,腾信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腾信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腾信股份在收到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结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详细披露签订借款合同和原监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况,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同时,因违规借款事项,腾信股份实控人徐炜、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勋、总经理史实等均因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证监局责改。

  此外,监事陈大可于2018年7月27日至10月26日因酒后危险驾驶罪被拘役3个月,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资料显示,陈大可,男,198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在腾信股份任职,不持有腾信股份股票。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3日收到陈大可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

关键词阅读:腾信股份 北京证监局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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