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名投资人诉ST天成维权案开庭 双方激辩“重大性”

  2019年5月31日,390名投资人诉ST天成(600112)维权虚假陈述责任赔偿一案首次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理投资人一方的十多位代理人(律师)以及被告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半结束。参加本次庭审的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表示:和许多的股民维权案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对本案的揭露日(更正日)争议不大,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以及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是否具有交易因果关系等方面。双方在法庭辩论中也主要是围绕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双方你来我往,从司法解释规定、行政处罚金额、股价走势等多个角度展开激烈辩论,庭审整整持续了3个小时,直到中午十二点才结束。法庭并没有当庭审判,目前该案仍然在进一步审理中。(天成控股维权入口)

  ST天成(维权)因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显示,天成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1月25日,天成控股(600112)发布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201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此次业绩预告未进行董事会决议,未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当天,天成控股以董事会公告名义发布了上述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1)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万元;(2)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7.07万元;(3)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天跌停。2017年4月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同日,天成控股发布公告称,鉴于天成控股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天跌停。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天成控股在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决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表示,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凡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23日之后仍持有该股票(600112)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参与索赔。

关键词阅读:ST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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