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下1000块公司损失100万 新媒股份大股东惊现"神操作"

摘要
1000块的好处费只是冰山一角。2015年初至2018年初,邓某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好处费6.5万元。

  贪下1000块,公司损失100万,新媒股份大股东惊现“神操作”。

  涉事人系原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电网络)清远佛冈分公司副总经理、佛冈县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主任邓某强。

  广东广电网络是上市公司新媒股份的大股东之一,后者刚刚登陆A股。

  1000块好处费公司损失100万

  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源于一份金额200余万的合同。

  2015年7月,广东广电网络佛冈分公司与清远勤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冈勤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为244.53万元的施工合同。

  随后,时任广东广电网络佛冈分公司副总经理的邓某强擅自将上述合同金额变更为62.04万元,经核算,公司因此利润损失52.74万元。

  “聪明”的邓某强知道,变更合同工程量和造价,要维持原工程合同的效果,就要违规搭建小前端机房传播广播电视节目。于是他擅自同意并派技术指导将多台从广电佛冈分公司报装的有线电视机顶盒信号解码、合成、转换成模拟信号,从小前端机房传送到清远勤天酒店、佛冈勤天房地产,导致有线电视终端用户数量减少,造成收视费用损失。

  经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鉴定,邓某强上述行为分别造成应收少收清远勤天酒店、勤天房地产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有线电视收视费人民币34.48万元、12.16万元。

  类似的操作还发生在佛冈尚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丽枫酒店),广电佛冈分公司应收少收相关费用1.26万元。

  邓某强上述行为给广电佛冈分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100万,真实动机不得而知,不过小编获取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春节前,邓某强收受勤天酒店、丽枫酒店电视项目施工方范某的好处费人民币1000元。

  结算工程款请先给好处费

  1000块的好处费只是冰山一角。2015年初至2018年初,邓某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好处费6.5万元。

  背后的缘由基本都是“为对方尽快结算货款或工程款”。

  在同意尽快结算工程款的承诺下,邓某强分别收受深圳宏博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某、清远市艺凡公司及广州福旭公司施工队老板艾桂生、清远市钧宏通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队刘创的好处费2.7万元、3.2万元、5000元。

  案发后,邓某强家属将受贿所得赃款全部退清。

  今年4月,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以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邓某强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受贿罪判处邓某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对邓某强退缴的受贿所得赃款6.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关键词阅读:新媒股份 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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