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年报拟推10转4.5股派0.48元

  金融界网站讯 海德股份4月28日晚间公告称,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627,881.06元,每股收益0.3265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548,954.50元,提取盈余公积20,154,895.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100,531.11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6,293,527.94元,资本公积为3,551,653,552.58元。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下:拟以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42,164,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223,90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5,069,618.6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41,138,92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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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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