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达股份实控人资金占用400万、违规担保1000万 收到监管警示函

  挖贝网3月19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宝达股份(832375)股东、实控人沈胜利、孙大毛,财务负责人潘建红,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未披露等行为,收到监管警示函。

  公告显示,宝达股份2017年7月10日至14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大毛控制的东台宝达出资 396.5万元,用于东台宝达的资金周转。

  2017年7月20日,东台宝达向宝达股份归还了这笔资金,此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6年8月17日,宝达股份全资子公司吴江德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宝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大毛控制的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公告显示,担保期限为2016年8月17日至2019年8月17日,此担保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以上资金占用、抵押担保、信息未披露等违反了相关规定,收到了监管措施决定。

  1、对宝达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对沈胜利、孙大毛、潘建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宝达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等业务,2018年年报未公示企业资产情况。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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