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一部长贪污受贿2000万涉企20余家 曾拿公款给领导装修

  金融界《天眼》(关注公号:dtjrjc),追踪监管动态,洞察股市黑洞,护航投资之路。

  3月15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裁定书披露了原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部长、部长、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匡某平贪污、受贿案的刑事裁定书。

  2005年至2016年期间,匡某平共计受贿1692万元、贪污公款263万元,其中涉及行贿企业20余家,而贪污的大部分公款用于为时任日照港集团董事长杜某志支付房屋装修款、购买家具窗帘。

  2017年3月4日,匡某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3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8日被逮捕。去年12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匡某平犯受贿罪、贪污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受贿1691万 涉企超20家

  2005年至2016年,匡某平利用担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部长、部长及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券)、汽车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486.36万元、美元31.4万元(折合人民币192.43964万元)、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7.8575万元)、欧元6000元(折合人民币5.0583万元)。

  匡某平受贿期间涉及行贿公司包括日照龙发装卸有限公司、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余家,受贿金额少至千元多至百万。

  其中,匡某平因为广州航道局谋取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其时任项目部经理徐某1所送价值人民币2.6万元的购物卡,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1向匡某平行贿价值3万元、日照嘉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张某2先后五次向其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7万元、美元0.2万元(折合人民币1.22522万元)。

  此外,日照龙发装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门建乐还向匡某平行贿人民币6万元、日照银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迟某行贿物品价值1.8万元人民币,匡某平还先后六次收受日照港达装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1所送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7万元。

  2013年12月,匡某平青岛海灵空调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2所送面额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还向日照航顺疏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某(另案处理)索取人民币40万元。

  2014年3月至4月,匡某平为日照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谋取承揽航道疏浚工程的利益,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所送美元29万元(折合人民币177.451万元)、欧元6000元(折合人民币5.0583万元)。

  除上述公司外,匡某平的受贿对象还包括日照港物业公司港兴安装公司、日照港监理公司总经理、日照超灿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山东亿美银泉经贸有限公司、日照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宏远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海鑫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安伦航道疏浚有限公司、广州鑫铭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日照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青岛市海富源防腐保温有限公司、日照泰达滑模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等。

  贪污263万元 为领导杜某志装修买家具

  2012年至2015年,匡某平利用担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263.920553万元。

  其中,2012年,匡某平利用担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同日照吉丰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2(另案处理),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款人民币24.54763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车款。

  2013年上半年,匡某平利用担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机票费用人民币1.2万元。

  2014年,被告人匡某平利用担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安排时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钢结构公司经理盛某(另案处理),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款人民币73.64万元,用于支付时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某志(另案处理)的个人家具款、窗帘款。

  判决书显示,2012年日照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杜某志的房屋需要装修,匡某平介绍张某3的山东恒远装饰公司装修,匡某平向杜某志提议装修费从港湾集团项目上给处理掉,杜某志同意了。

  2014年房屋装修好后,共计结算装修款184.8万元,匡某平告诉张某3,杜某志的装修费由港湾集团出,以后在合适的项目上把钱处理出来给他。后来,因杜某志家装修图片在网上传播后,杜某志支付了184.8万元的装修费,之后杜某志让匡某平联系张某3将杜某志支付的全部装修款转账给孙瑜靖的银行账户。

  2015年,匡某平利用担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以应收工程款折抵装修款的方式,贪污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款人民币164.532918万元,用于支付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某志的个人房屋装修款。

  原审法院认为,匡某平受贿罪、贪污罪成立,综合各方面事实依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受贿罪判处匡某平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一审判决后,匡某平不服提起上诉,对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涉及金额较大的部分不予认同,其中对贪污罪认定中帮助杜某志报销装修款、家具款等的犯罪时任,其辩称是系代表港湾公司,并非个人贪污。但日照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匡某平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阅读:日照港 贪污 受贿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