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16.26亿加码医药 拟购关联方27个仿制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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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东阳光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评估价格人民币约16.26亿元受让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研发的恩替卡韦片等27项产品相关的中国境内所有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所有权。

  27日,上交所就上述事项向东阳光科发出问询函。

  上交所首先要求东阳光科补充披露拟受让标的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增值情况,并说明公司对各产品未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预计情况,业绩增长率、折现率等重大参数和假设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交易估值是否充分考虑了无法取得药品批文的风险。

  本次交易设置了分期付款和特殊赔偿条款,交易尾款的支付条件为总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和10亿元,上交所要求东阳光科说明是否就标的资产的未来净利润或业绩实现情况设置对赌条件或保障措施。

  公告显示,广东东阳光药业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生产、上市及销售16项目标产品的批文,并计划为其余11项目标产品申请相同的批文。

  上交所要求东阳光科补充披露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尚未取得或未申请批文的产品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如上市公司未能按照评估报告书中预计时间取得相关批文,双方拟如何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中预计27项产品中有多项产品于2019年1月获批,上交所要求东阳光科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披露相关产品目前是否已获得批文以及最新获批进展。

  此外,本次交易控股股东向公司转让了27项仿制药产品的中国境内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所有权。对此,上交所要求东阳光科说明交易对方保留了哪些权利及未一并转让的原因,并披露该27项产品的境外销售及业绩情况。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东阳光科说明目前公司是否具备生产和销售该27项仿制药所需生产条件和销售能力,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是否拟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予以生产和销售。

  最后,上交所要求东阳光科梳理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附属企业的医药类资产和业务,并披露二者的资产和业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及未来业务布局规划,说明是否涉及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资料显示,东阳光科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以及化工产品三大板块。2018年通过收购东阳光药的股权,进入医药制造业。

  根据公告,东阳光科本次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出于对标的产品的潜在市场及其长远发展策略考虑后的结果,有利于东阳光药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拓宽医药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

关键词阅读:东阳光科 上交所 仿制药 知识产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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