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金融界网站讯 新华网晚间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20日、2月21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华通讯社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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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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