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新增持人金额缩水5成 履约能力被问询

摘要
2019年1月21日,神雾环保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增持人员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高章俊、监事杨晓红、总经理罗湘楠、副总经理孙健、财务总监李允鹏及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勤亚,合计增持金额变更为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3亿元,增持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及定期报告敏感期顺延至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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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9日,神雾环保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高章俊、原副董事长XUEJIE QIAN、原董事兼总经理刘骏、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卢邦杰及监事杨晓红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5亿元。

  2019年1月21日,神雾环保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增持人员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高章俊、监事杨晓红、总经理罗湘楠、副总经理孙健、财务总监李允鹏及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勤亚,合计增持金额变更为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3亿元,增持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及定期报告敏感期顺延至2019年6月27日。

  22日,深交所就上述事项对神雾环保发出问询函。

  首先,深交所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原增持人首次披露增持计划时,是否就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原增持计划的披露是否审慎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炒作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同时,深交所问询了神雾环保原增持人在过去12个月内为保证增持计划的履行所做的工作,并结合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变化情况等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故意不履行增持计划的情形。

  此外,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因大额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深交所还要求神雾环保结合新增持人的个人债务情况和履约能力、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后续增持资金来源及筹措进度等,说明新增持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

关键词阅读:神雾环保 增持 深交所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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