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涉诉 上交所发布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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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一起近7亿元诉讼让新潮能源与“德隆系”的关系备受关注,日前其另一则公告再次引起上交所关注。

  1月4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曾于2018年11月9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7亿元及投资收益,并曾于2018年11月8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浙江犇宝支付投资本金1.7亿元及投资收益。

  对此,上交所日前发出问询函,要求新潮能源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新潮能源公告称,浙江犇宝于2017年6月出资1.7亿元入伙长沙泽洺。

  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核实并补充披露关于该投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主要决策人以及具体经办人,杭州兆恒、上海域圣作为协议对方是否曾提供相关担保措施,并明确说明公司为何未及时披露该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未予披露上述事项的决策人或责任人。

  公告显示,新潮能源曾于2018年11月8日申请仲裁,于11月9日提起诉讼,深交所要求其明确说明公司为何均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诉讼事项,以及未予披露上述事项的决策人或责任人。

  公告显示,浙江犇宝于2017年6月19日向长沙泽洺支账户付了1.7亿元投资款。

  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补充披露上述资金目前的去向及具体用途,并明确说明当前上述款项是否存在回收可能性。

  针对长沙泽洺的其他合伙人杭州兆恒、上海域圣,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对象入伙长沙泽洺的出资是否到位及具体到洺位时间、金额,上述对象及长沙泽洺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并穿透披露至最终实际控制的自然人。

  此外,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说明上述对象、长沙泽洺及本案中涉及的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与“德隆系”是否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蔡红军持股70%,后者持有北京正和兴业40%股份,并同为2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告显示,浙江犇宝合伙资金出资到位满一年后,若长沙泽洺所持斯太尔股份未减持(或转让)变现,则杭州兆恒、上海域圣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浙江犇宝退伙手续,全额返还本金,并按12%的年利率支付投资收益。浙江犇宝已于2017年6月19日完成出资。

  新潮能源最晚应于2018年6月29日得知上述退伙及本金返还手续未完成,公司直至1月4日才披露上述事项。上交所要求其说明在此期间,公司及董监高采取了哪些实质性措施,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上交所同时要求新潮能源自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上存在哪些缺陷或漏洞,以及公司内部是否存在管理层损害公司利益,并导致公司先后发生合盛源投资损失、违规担保涉诉以及本次投资损失等事件的情形,并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关键词阅读:新潮能源 德隆系 斯太尔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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