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难控子公司放弃并报表?被追问合并依据

摘要
2018年6月7日,珠江实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将东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披露。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即以经营理念不一致为由,称难以对东湛公司实施控制,并且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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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8日,珠江实业提交《关于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称,由于与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股东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不一致,公司无法对东湛公司实施实际控制,决定不再将其纳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日前,上交所针对上述事项向珠江实业发出问询函,要求其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珠江实业于2018年6月9日披露称,公司通过增资6500万元的方式获得东湛公司30.23%的股权,东湛公司的另一股东禾盛投资持有另外69.77%的股份。

  上交所要求珠江实业补充披露在公司仅持有东湛公司30.23%股份的情况下,公司判断对东湛公司实施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禾盛投资未履行与公司签署的《合作合同》的具体表现,以及公司对东湛公司无法实施控制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

  珠江实业已于半年度和三季度将东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核算,上交所要求珠江实业结合客观事实说明公司半年报和三季报中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珠江实业后续将对东湛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上交所要求其结合东湛公司近期利润波动较大、公司无法实施有效控制等事实,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是否涉及减值。

  2018年6月7日,珠江实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将东湛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披露。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即以经营理念不一致为由,称难以对东湛公司实施控制,并且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上交所要求珠江实业进一步核实,公司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有无审慎决策公司重大投资行为。

关键词阅读:珠江实业 上交所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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