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收购方"兄弟"公司控制ST宏盛:收购独立

摘要
针对“相关方在短时间内连续收购多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的问询,公告回复表示,本次收购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对标的公司价值的认可。西藏德锦本次收购汇通能源,是在当前A股价值被低估阶段的情况下,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上市公司自身主营业务比较清晰、自身持续盈利能力较好、资产质量较高、公司治理及合规经营情况良好、大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合理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双方的交易诉求后作出的投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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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汇通能源股价一字涨停,收报10.70元/股。

  1月1日晚间,汇通能源就股权转让事项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两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二者分别收购2家上市公司事项完全独立。

  2018年12月28日,汇通能源提交《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汇通能源约4420.8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99%)转让给西藏德锦。

  转让完成后,可能导致汇通能源控制权发生变更。

  日前,上交所要求汇通能源及股权转让双方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披露。

  2018年12月7日ST宏盛公告披露,西藏德恒通过协议收购取得了ST宏盛的控制权。

  上交所要求汇通能源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股份转让意向受让方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并说明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进一步说明相关方在短时间内连续收购多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并说明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安排是否已形成具体规划。

  同时,根据汇通能源公告,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款约为人民币9亿元,每股价格约为20.36元/股,较二级市场股价9.73元/股存在大幅溢价,上交所要求汇通能源及相关方详细说明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大幅溢价的合理性。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汇通能源及相关各方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筹划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并梳理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供涉及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查。

  根据汇通能源发布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汤玉祥为西藏德锦实际控制人,如此次收购完成,绿都集团将间接控股汇通能源。公告指出,此次西藏德锦拟收购汇通能源与此前西藏德恒收购ST宏盛,均为各公司独立决策的独立行为。

  公告披露,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相同,决策机制也不相同,两者收购上市公司,是基于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市场研判作出的独立决策。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为汤玉祥,西藏德恒的实际控制人为汤玉祥等7名自然人,由于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是西藏德恒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两者虽不属于同一控制,但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相关方在短时间内连续收购多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的问询,公告回复表示,本次收购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对标的公司价值的认可。西藏德锦本次收购汇通能源,是在当前A股价值被低估阶段的情况下,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上市公司自身主营业务比较清晰、自身持续盈利能力较好、资产质量较高、公司治理及合规经营情况良好、大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合理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双方的交易诉求后作出的投资判断。

  关于收购上市公司后的未来经营计划,公告称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对上市公司资源配置与业务结构进行优化,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关键词阅读:汇通能源 上交所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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