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两公司收购完全独立

  1月1日晚,汇通能源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显示汤玉祥为西藏德锦实际控制人,如此次收购完成,绿都集团将间接控股汇通能源。公告指出,此次西藏德锦拟收购汇通能源与此前西藏德恒收购ST宏盛,均为各公司独立决策的独立行为。

  针对有关收购上市公司后的未来经营计划的问询,公告指出,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对上市公司资源配置与业务结构进行优化,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安排尚无具体规划。

  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西藏德锦与西藏德恒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相同,决策机制也不相同,两者收购上市公司,是基于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市场研判作出的独立决策。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为汤玉祥,西藏德恒的实际控制人为汤玉祥等7名自然人,由于西藏德锦的实际控制人是西藏德恒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两者虽不属于同一控制,但存在关联关系。

  针对“相关方在短时间内连续收购多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考虑”的问询,公告回复表示,本次收购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对标的公司价值的认可。西藏德锦本次收购汇通能源,是在当前A股价值被低估阶段的情况下,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上市公司自身主营业务比较清晰、自身持续盈利能力较好、资产质量较高、公司治理及合规经营情况良好、大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合理等综合因素,充分考虑了双方的交易诉求后作出的投资判断。

  公告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权收购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同于二级市场股权买卖,其定价依据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交易总价、控制权溢价因素,以及A股市场的可比交易案例、资本市场实践及收购商业逻辑等因素,溢价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途径初步查询,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上旬的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变更实际控制权的案例近60起,其中不通过表决权委托且一次性而非累计增持后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案例约为18起,上述交易案例中受让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平均股比约为25.31%,对应的平均收购成本约13.41亿元。

  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是投资者决策的关键因素,汇通能源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和价值判断标准进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阅读:汇通能源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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