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控股股东收监管:用他人账户交易质押

摘要
盛达矿业2015年6月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盛达矿业股票并进行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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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盛达矿业公告称,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因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盛达矿业股票并进行质押融资相关事项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所12月26日就相关事项对其发出监管函。

  中国证监会[2018]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盛达集团2015年6月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盛达矿业股票并进行质押融资。

  盛达集团在披露持股信息时,未如实披露控制他人账户持有盛达矿业股票的情况,也未将相应股份合并计入盛达集团所持盛达矿业总股份中,导致盛达矿业2015年6月24日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盛达集团持有盛达矿业股份的情况失实。

  另外,2015年7月29日,盛达集团通过他人账户进行股票质押融资,对此,盛达集团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盛达矿业在2015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未将他人账户持有已质押的股票计入盛达集团已质押股份总数中,并导致盛达矿业后续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信息失实。

  深交所指出,盛达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关键词阅读:盛达矿业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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