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实控人朱红玉收监管函:财报偏差1800万

摘要
2018年2月15日,红宇新材直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2015年度磨球收入确认存在差错,金额为1897.35万元,故对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5年度净利润707.09万元,调整比例为28.39%;调增2016年度净利润116.54万元,调整比例为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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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5日,红宇新材直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2015年度磨球收入确认存在差错,金额为1897.35万元,故对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5年度净利润707.09万元,调整比例为28.39%;调增2016年度净利润116.54万元,调整比例为12.23%。

  深交所指出,红宇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2.3条的规定。

  红宇新材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朱红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0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要求红宇新材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阅读:红宇新材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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