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董事及其一致人拟减持不超1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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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灿光电董事、副总裁吴龙驹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康、吴龙宇、刘琼华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01%)。 ​​​​

关键词阅读:华灿光电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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