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变内资券商 外资退出拟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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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这意味着,作为合资券商的东方花旗,外资股东将撤出,之后由东方证券(港股03958)完全控股。

  12月16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亚洲”)《无意延长合资期限的通知》。公告表示,按照公司与花旗亚洲于2011年6月1日签订的股东协议规定,花旗亚洲希望不再延长东方花旗证券的合资期限,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这意味着,作为合资券商的东方花旗,外资股东将撤出,之后由东方证券完全控股。东方证券表示,由于市场政策环境的变化,花旗亚洲拟退出东方花旗,该事项将不会对东方花旗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花旗亚洲退出东方花旗是“以退为进”,后续会继续选择其他合作券商,并谋求控股地位。此前4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将外资持有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的股权比例限制放宽至51%,老牌合资券商中的外资机构终于迎来“松绑”。

  同时,作为定位“精品投行”的东方花旗近期也遭遇行政处罚。12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东方花旗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处以罚款178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剑辉、蔡军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精品投行路线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花旗证券成立于2012年6月,并于同年8月6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是国内第12家合资券商。根据其2017年年报,东方花旗由东方证券持股66.67%,花旗亚洲持股33.33%,所获业务资质主要为股票和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在设立之初,东方花旗的定位便是精品投行路线,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等。其营收大部分来自投行业务,也贡献了母公司东方证券超过7成的投行业务收入。

  根据2017年年报数据,东方花旗员工合计416人,其中投资银行人员达366人,占比87.98%。2017年共实现营收10.39亿元,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就贡献了9.63亿元,占比高达92.69%。而东方证券2017年投行业务收入合并口径共计12.87亿元,东方花旗的投行业务贡献达74.83%。

  东方证券半年报显示,东方花旗6个月内完成股权融资项目6个,主承销金额为60.8亿元,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第11位,主承销金额行业中排名第15位。截至半年报期末,东方花旗储备项目中,IPO项目7个在审;再融资项目4个在审。债承方面,东方花旗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15个,主承销金额247.9亿元,主承销金额行业排名18位。根据2018年上半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排名,东方花旗以4.11亿元的收入排名第10位,而其控股母公司东方证券以1.47亿元的投行收入,排在第29位。

  Wind数据统计,截至12月17日东方花旗承销项目的数量在业内排名第35位。其中IPO今年已经成功上市3个项目,合计募集资金18.85亿元;增发项目有4家。债券承销家数较多,其中金融债与公司债表现突出,各承销12只、18只。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东方花旗相当于东方证券的投行业务子公司,因此,东方证券很难放弃这家合资券商交由外资控股,这或许是花旗亚洲退出的原因。上海一位中型券商投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此前的合资券商仅有少数几家拥有全牌照,比如高盛高华、瑞银证券等,绝大部分的合资券商牌照单一,比如东方花旗专注投行业务,很大程度由于缺乏其他业务牌照,在大项目的承揽上存在一定劣势。”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花旗近期也正遭遇投行业务处罚风波。12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对3宗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东方花旗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处以罚款178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剑辉、蔡军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东方花旗一是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作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根据东方证券半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东方花旗总资产为17.84亿元,净资产为14.23亿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53亿元,净利润1.28亿元。而此次因一个项目被罚没2380万元,已经占到东方花旗半年净利润的18.59%。

  外资控股券商潮起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花旗亚洲在退出东方花旗后,是“以退为进”,未来将继续在中国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以求控股权,抓住政策的利好。

  据证券业协会公示的证券公司信息,目前共有131家证券公司,其中正常存续运营的合资券商有11家,分别为:中金公司(港股03908)、瑞银证券、高盛高华、瑞信方正、中德证券、东方花旗、摩根士丹利华鑫、申港证券、华菁证券、汇丰前海、东亚前海。从整体业绩来看,除中金公司外,其余10家经营情况排名在券商中都比较靠后。

  其中,瑞银第一个向证监会提交控股合资券商的申请,瑞银证券也成为第一家外资控股券商。11月30日,证监会宣布依法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

  瑞银证券从证监会受理其变更实控人申请,到正式核准其变更实际控制人,前后历时212天。此前,瑞银证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外资方瑞士银行有限公司持股24.99%,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4%,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0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

  随着金融领域新一轮对外开放进入实施阶段,更多的外资机构在谋求控股权地位。

  5月8日,野村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证券拟持股51%。9月28日,野村证券上述申请获得证监会一次书面反馈。

  5月10日,摩根大通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欲建立一家持股比例为51%的证券公司,并计划未来数年内,在监管允许的条件下将持股比例增加到100%。

  10月12日,摩根大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获证监会受理。11月12日摩根大通已经获得证监会反馈。截至目前,摩根大通与野村证券均已获得证监会反馈意见,预计两家设立外资控股券商有望于近期获批。

关键词阅读:券商 东方证券 外资机构 外资股东 外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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