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定增及购买资产事项获湖北省国资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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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东湖高新晚间公告称,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控股”)转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原则同意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金额237,214,442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用于支付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中的股份对价;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总额不超过220,000,0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关键词阅读:东湖高新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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