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际股东560万股票质押华鑫国际信批逾期

摘要
2017 年12 月15 日,大连隆泰将其所持有公司560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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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开创国际股东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2017 年12 月7 日,大连隆泰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了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560万股股份,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32%。

  此外,大连隆泰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北方信托元宝34号单一资金信托认购了开创国际766.77万股股份,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18%。

  大连隆泰合计持有开创国际1326.77万股,占开创国际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50%,为公司大股东。

  2017 年12 月15 日,大连隆泰将其所持有公司560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32%。

  上交所指出,大连隆泰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未及时将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18 年8 月31日才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信息。

  大连隆泰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以及质押比例大小,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市场和投资者对此关注度较高。大连隆泰本应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但大连隆泰未将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外披露,逾期披露时间长达八个多月。

  上交所称,大连隆泰有关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2.1 条、第2.23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关键词阅读:开创国际 华鑫国际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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