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财经∣可转债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主角” 第51周8家上会

   《号外财经》

  文/李万钧

  提要:2018年第50周发审委再融资审核可转债企业4家、配股企业1家,全部通过,亚太国际(002811)是唯一一家被发审委提出主要问询问题的企业。第51周,再融资的审核将是“可转债专题周”,8家上市公司可转债“过堂”。

  尽管2018年的天气进入了严冬,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正在进行着一场如火如荼的改革,一方面经济转型已经坚定行动,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国际接轨有条不紊。

  《号外财经》注意到,一些具有行业龙头优势或巨无霸上市公司,已经尝试通过中国向外开放的国际市场融资,如通过沪伦通融资,这不但相应了监管层政策,而且享受了不可多得的资本知名度和美誉度。

  然而现在对A股公司还难以实现国际融资梦,而且当前投资者信心还在修复之际,增发、并购配套资金、企业债、金融债等传统再融资手段也并不一定得心应手。

  不过,《号外财经》汇总研究发现,可转债工具近期却受到了A股上市公司“热捧”,债券可转股,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无疑都很合“胃口”。

  据《号外财经》统计,2018年第50周第十七届发审委共审核4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申请和1家上市公司的配股申请,并全部获得通过。

  可转债获得通过的4家上市公司是: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得通过的上市公司是: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5家企业中,仅有1家被发审委提出和披露了主要质询问题,这家公司是: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亚太国际”,证券代码:002811)。

  披露信息显示,亚太国际本次募投三个酒店装修工程EPC项目主要为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通过相关业主的进度款收回,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工程施工费均属于EPC项目下的资本性支出。发审委要求亚太国际说明将工程施工费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依据是否充分,结合EPC合同说明工程施工费为资本性支出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第51周,第十七届发审委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要变成“可转债”专场了。

  根据发审委披露公告,2018年第51周8家公司可转债上会,分别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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