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友农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

  12月13日,绿友农(87269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港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贵港绿友农”)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嫌违规事实系贵港绿友农热风炉废 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浓度平均值值为102mg/m³,烟气黑度2级,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平均值值为367mg/m³,分别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7)表2中颗粒物排放标准的58.3%。

  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决定对贵港绿友农处以16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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