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股东产生纠纷 中棉种业被起诉

  12月11日,中棉种业(832019)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股东苏州金秾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被告”)与公司(下称“原告”)产生纠纷并起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系2018年5月,被告通知原告参加2018年5月10日的股东大会,原告向被告出具授权委托书,载明原告委托耿令通先生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并就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原告委托代理人耿令通先生对该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对《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投反对票,并将书面反对议案的投票意见送达被告,但被告未将原告投的反对票统计在内,并于2018年5月14日对上述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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