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保壳路或受阻?多项违规被公开谴责

摘要
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ST椰岛及时任董事长冯彪、时任总经理雷立、时任财务总监伍绍远、时任董事会秘书齐苗苗、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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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因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ST椰岛在业绩预告、内部控制方面违规,*ST椰岛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首先是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

  2018年1月31日,*ST椰岛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ST椰岛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万元,主要原因为*ST椰岛经营业绩的提升,以及转让参股*ST椰岛股权、土地收储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政府补助等事项获得非经常性损益约3240万元。

  4月3日,*ST椰岛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ST椰岛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更正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业务发生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调整等事项。

  4月25日,*ST椰岛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ST椰岛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ST椰岛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因*ST椰岛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自2018年4月26日起,*ST椰岛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指出,*ST椰岛的业绩预告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敏感信息,*ST椰岛理应审慎进行会计处理、保证预告业绩的准确性。*ST椰岛前期披露2017年度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并导致*ST椰岛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严重误导。

  同时,*ST椰岛迟至2018年4月3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距*ST椰岛2017年年报正式披露日较近,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其次是*ST椰岛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ST椰岛2017年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椰岛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ST椰岛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主要原因为*ST椰岛在以下3个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一是连续两年更正业绩预告,财务报告内控失效;

  二是对部分客户的授信额度过大,也存在超过授信额度发货的情况,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失效;

  三是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理财产品收益低于融资成本,资金管理方面需改进和完善。

  上交所表示,*ST椰岛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ST椰岛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ST椰岛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ST椰岛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上交所称,*ST椰岛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ST椰岛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第11.3.1条、第11.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

  同时,*ST椰岛时任董事长冯彪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雷立作为*ST椰岛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伍绍远作为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齐苗苗作为*ST椰岛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勤勉尽责,对*ST椰岛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ST椰岛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此外,在最近12个月内,*ST椰岛于2017年12月4日因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严重滞后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时任董事长冯彪、时任总经理雷立、时任财务总监伍绍远、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因前述违规事项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ST椰岛及相关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再度出现类似的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规定的从重情节。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ST椰岛及时任董事长冯彪、时任总经理雷立、时任财务总监伍绍远、时任董事会秘书齐苗苗、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予以公开谴责

  小编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另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若上市公司构成重组上市情形,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ST椰岛自2015年起筹划的定增事宜短期内或将告吹。

  此外,*ST椰岛2018年前三季度亏损1.63亿元,面临退市危机。9月中旬,*ST椰岛公告,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置业)60%股权及公司总部办公楼,此次受罚或将影响保壳。

  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3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ST椰岛现任董秘齐苗苗或将被迫离职。公开资料显示,齐苗苗自2010年起在*ST椰岛担任了7年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底起任职董秘。

关键词阅读:*ST椰岛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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