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规 中衡股份分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

  12月6日,中衡股份(832138)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新疆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等多个文书。涉嫌违规主体分别为中衡股份新疆分公司、江西分公司、湖北分公司。

  涉嫌违规事实系公司新疆分公司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以汽油费、过路费等列支兼职保险公估人员查勘费和业务拓展费,累计金额8.39万元;江西分公司2018年1至5月存在未真实记录保险公估业务收支情况;湖北分公司2017年委托未执业登记的人员开展车险公估业务,并向其发放工资2.76万元;2017 年12月监管报表中存在部分错误。

  基于上述事实,保监局对中衡股份新疆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江西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湖北分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二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湖北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严凯给 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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